编者按:
“苏超”火爆出圈,“南哥”之争正酣。在优化营商环境这个没有硝烟的赛场,城市间的比拼同样精彩纷呈。南京各部门各板块持续深化改革探索,聚力为经营主体提供有“获得感”的营商服务,形成有“认可度”的营商体验,涌现出一大批鲜活经验和创新做法。
即日起,《营商政策里的“南哥范”》系列报道推出,聚焦“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制度创新,看南京如何在“营商”赛场踢出“赢商”弧线。
夏还未至深处,一阵微风吹荡着高淳固城街道漕塘村的水面,搅碎一池稠绿。蜿蜒的道路旁,柳树低垂、草色茸茸。
在和谐静谧的田园风光之间,年产200套高温超导强磁场磁体组件系统生产项目正在紧张地施工中。9幢大楼均已拔地而起,部分建筑进入外立面及室内墙装修阶段,深浅灰色错落搭配。当明媚阳光从屋顶倾泻而下,简约现代的建筑群显得熠熠生辉。

这是2024年南京市重点产业项目和高淳区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项目,自从去年7月8日项目正式动工,投资方——南京市荣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达光电”)法定代表人董志昌就时不时“跑工地”“盯进度”。对于这个投资上亿的项目,他满怀期待、寄予厚望。

就在3年前,董志昌还在为地发愁。2004年,他来到高淳创业,“政策有支持,政府有帮助,在这办厂相当舒心。2022年,我手头有了新项目,当时态度也很坚定,高淳人亲地熟,继续在这里干!”
董志昌相中的高温超导强磁场磁体组件项目,产品应用于超导材料加工仪器设备等领域,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他拨通了固城街道办事处企服中心主任史春华电话,“这附近有合适的建设用地吗?”没想到,电话那头陷入了沉默。
史春华告诉记者,为了确保农业生产所需土地,国家划定耕地红线,对每一寸土地都有规划要求,区里的建设用地指标相当紧张,“区规划资源分局虽然提出‘地等项目’政策,但因街道工业园区受高铁规划影响,我没办法立即给他一个准信!”
转机出现于2023年3月,经自然资源部批复同意,南京市高淳区启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下简称“集地”)入市国家级试点,允许集地以有偿方式进入土地市场交易。随后,该区着手制定《南京市高淳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路”试点的各项任务和具体措施。
史春华将街道内闲置、低效建设用地盘了个遍,在区规划资源分局指导下,最终将目光落至南京高固食用菌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固公司”)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上。
这块地南至苗圃松树林,北至黄花线,土地所有权人为固城街道农民集体。由于高固公司经营不善,该地荒芜多年,街道配合法院启动了对高固公司的破产清算。“这是一块比较成熟的入市集地,权属清晰、位置优越、清理容易。”史春华说。
与此同时,一直与街道保持紧密沟通的董志昌也开始成立公司、申请立项,紧锣密鼓地行动起来了,“国家出了政策,我就吃了‘定心丸’,劲头更足了!”
2024年3月4日,荣达光电以12万元/亩的价格,一举竞得高固公司这块24.5亩地的30年使用权。按照计划,荣达光电建设项目今年7月交付、8月份验收、12月底投入使用。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值2亿元,可创利税1000万元,为周边提供就业岗位100多个。
早在20世纪70年代起,得益于集体工业企业的发展,固城街道工业总产值在全区处于领先水平,一块块集地上“流金淌银”。不过,随着砖瓦厂、石灰厂、建材厂等集体企业逐渐沉寂,这些集地因更改土地性质困难、无法进入市场流转,村集体也很难在这些地块上再进行经营性建设,成为不少村庄的“沉睡”之地。
集地入市试点,不仅成功盘活了这些低效、闲置集地资源,通过价值重估、竞价交易带来土地资产增值,而且吸引社会资本下乡,实现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25年,固城街道仍将为“地”而忙,让更多集地“活起来”、招商引资“动起来”、区域经济“强起来”。
【记者手记】 做好一块“地”的文章
集地入市,牵一发而动全身。什么样的集地可以入市、怎么入市、入市后怎么管理、利益怎么分配?董志昌手上的“集地”不动产权证书,摸起来轻轻薄薄,却可见一地破题先行的胆识与智慧。
自2019年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以来,高淳区制定《南京市高淳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等“1+7”项入市试点配套文件,构建规范的入市流程,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全国首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弹性年期入市。同时,通过探索国有与集体建设用地市场的协同联动,有效解决了有些地块内国有、集体建设用地混杂布局、供应给不同主体难以建设的问题,保障了项目用地的完整性。
在对全区存量“集地”进行调查统计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边试点、边研究、边提炼、边完善”的指导原则,越来越多的“沉睡资源”被“唤醒”。截至目前,高淳区已入市16宗地块,面积163亩,出让金5807.5万元,全区各涉及村集体净收益共计增加4000余万元。
土地改革既要提高“含权量”,还要提升“含金量”。根据用地性质和范围,区财政根据亩均成交价格在入市出让金中分级提取20%—40%不等的增值收益调节金,用于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支出,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反哺给镇街、农村、农民。在扣除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后,根据农民意愿对剩余资金再进行分配。
当土地真正成为可流动、可交易、可增值的资本要素时,农民们切身感受到,土地资源仍然留在农村,就业岗位留在农村,收益也留在农村,乡村振兴更加真实可感。眼下,高淳区深化入市试点已完成,下一步,高淳区将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勇蹚改革“深水区”,从创新“试验田”成长为改革“示范田”。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江芬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