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是环保“哨兵”的环境科技公司,何以沦为数据造假的“帮凶”?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玄武区人民法院披露了这起全省首例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案。记者了解到,检测机构主管人员获刑的同时,法院将55家委托企业名单同步移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推动其排查核实企业是否存在违法排污行为。
案涉环境科技公司成立于2005年,手握权威检验检测资质,经营业务覆盖环境监测服务、土壤检测、水质检测等关键领域。
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是防治生态环境污染的重要一环,由其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既是企业履行环保义务、优化生产经营的重要参考数值,也是行政机关作出防污治污决策部署的科学依据。然而,该公司默许甚至组织员工伪造、篡改监测数据——早在2021年11月、2022年9月,公司就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两次遭到行政处罚。
随后,为了规避查处,检测中心负责人通过解散工作群、删除采样聊天记录试图遮掩。由于公司高层“放水”,采样造假逐步演变成多部门合作造假。
一名化学分析员到案后供述,在没有样品的情况下,自己被授意直接写分析报告,根据合格的结果倒推,再伪造填写数据。
直到执法部门的一次现场检查,让这场造假行为全面暴露。经查实,2023年1月至7月,该环境科技公司向55家委托企业出具了85份虚假检验检测报告,非法牟利高达157.9万元。去年8月,省市场监管局注销了该环境科技公司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线索移交后,该案升级为刑事案件。
最终,玄武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钱某、郑某生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年10个月、1年6个月,并分处20万元至12万元不等罚金。钱某、郑某生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检验检测报告造假,不仅严重破坏了环境行政管理秩序,还会纵容企业超标排放,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法官赵佳介绍,本案明确了环境检验检测领域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明确了以二次行政处罚入罪情形下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标准,依法从严惩处恣意弄虚作假、践踏法律红线的责任主体。
当天,记者还从玄武区人民法院获悉,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5月31日,该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24件,其中包括刑事案件77件、公益诉讼案件105件、行政诉讼案件21件、民事案件21件;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28件。
据玄武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安洪强透露,该院受理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降低趋势:2022年22件、2023年17件、2024年8件、2025年至今仅3件。但与此同时,新类型犯罪案件出现,污染环境类案件形式也越发多样化,如跨区域倾倒固体废物类案件数量上升,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污染物的案件时有发生。
法院指出,跨行政区域倾倒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情况需引起重视。“有的产废单位或个体为了节约处置成本,将有毒有害物质交由不具备处置资质或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处理,导致环境污染物被非法转运、倾倒、填埋。行政区划交界处、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区域也因此成为倾倒、填埋的重灾区,甚至形成了多方分工合作、层层转手获利的黑灰利益链条,不仅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而且因为二次污染造成污染物处置费用的大幅增加。”安洪强表示,参与此类犯罪的责任主体,不仅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对受损生态环境的治理承担民事修复或赔偿责任。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马忆玲
图源:玄武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