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欠!南京公布一批欠薪惩戒典型案例

紫金山时政
2023-01-03 13:11
+关注

工资报酬是广大劳动者最直接、最核心的权益,维护好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2022年,南京市持续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

案例一:江苏某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被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王某某等59名员工2021年11月工资,共计158872.80元,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仍未改正。

查处与整改情况:对该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列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案例二:南京市江宁区某幼儿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违法事实:拖欠49名员工2022年3月至8月工资,共计790045.8元,其实际控制人张某某拒不配合调查,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查处与整改情况:对该公司恶意拖欠员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同时列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

案例三:张某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主要违法事实:恶意拖欠1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0.493万元,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查处与整改情况:对张某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列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以社会公布。

南京市人社局提醒各类用工主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劳动者劳动报酬是用工主体应尽的义务,拖欠劳动者工资,将可能被人社部门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恶意欠薪还可能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 周焱杰 陆飞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余梦娇

打开紫金山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