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家破产企业,是实施拯救还是出清?南京市法院构建全流程绿色破产南京模式,让企业发展“含绿量”来投票。
南京城。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董家训 摄某新能源公司是一家深耕10年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新能源电池的开发和销售业务,近年陷入债务危机,无奈申请破产清算。近日,重整计划顺利表决通过并获得批准,该公司迎来转机。
破产受理审查阶段,法官根据该公司填报的《企业生态环境情况申报表》综合评估它的“含绿量”。“作为绿色发展企业,这家公司的存续价值较高,可以获得各项绿色金融政策扶持。只要卸下债务包袱,未来发展前景依然可观。”法官认为,新能源电池属于绿色低碳环保的朝阳行业,企业尚有有生产价值的生产资料和生产设备,如果对生产设备进行处置变卖后破产清算,对企业具有活力的主营业务是一种破坏,处置价值会大大降低。
考虑其挽救价值,法院裁定对该公司进行重整,帮助其“绿色再生”。法院指导管理人公开招募投资人,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通过,该公司新能源业务得以维系。
南京法院破产审判有着多年在全国创新引领的积累,发挥着促进市场“吐故纳新”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导向,南京破产审判逐渐形成了一把“绿尺”:对属于高污染、高排放等落后淘汰产业的,运用清算方式及时出清;对符合绿色化、低碳化产业发展方向的,积极挽救,通过绿色经营方案对企业及其技术、设备、产品等进行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同时,南京在全国率先采用破产审判规范、府院联动机制、管理人行业指引“三位一体”的绿色破产南京模式,将绿色原则融入破产程序全过程,对破产企业加强绿色治理。
大型化工企业的拆除、变卖问题一向棘手,设备生产线内危化材料处置难。为避免二次污染,南京法院聚焦破产审查、管理人接管及调查、方案制定、财产处置等重点环节,联动主管、环保、消防等部门为这类企业“量身定制”设备拆除、土壤修复、资产处置方案,同时全程跟踪指导,确保全流程绿色“无公害”。
针对一些面临淘汰出局但有绿色经营意愿的老牌企业,则三方协同帮助其绿色改造和产业升级,推动落实绿色环保可持续的经营方案,实现低效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从而迎来新的市场机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南京法院正通过司法实践,努力探索一条更专业高效的‘绿色破产’新路径,让更多破产企业‘破茧蝶变’重新进入市场、迸发生机。”南京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继续深化绿色破产南京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积极为困境企业绿色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通过高质量司法助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 马忆玲
通讯员 南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