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命案办理和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命案办理情况和相关典型案例,还邀请省司法厅领导共同介绍社会矛盾化解、命案防控工作情况。
人命关天,生命至上。一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摆在首位,依法惩治和防控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助力平安江苏建设。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熊毅介绍,2007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2020年受理审查新发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量较2006年下降约10%,其中,劫财型严重暴力犯罪受理审查数量较2006年下降约63.3%。
从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情况来看,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案件类型以故意杀人罪为主
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命案主要涉及故意杀人、抢劫、放火、爆炸、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其中故意杀人罪占70%左右。相对于新发命案的减少,随着刑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公安机关锲而不舍的努力,近三年我省检察机关办理陈年命案数量同比增加了1.2倍。
婚恋、家庭矛盾是引发命案的重要原因
情感、金钱因素相互交织致使矛盾更易爆发
我省办理的命案中,因婚恋、家庭矛盾引发的占65%以上,个别地区占比高达80%。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人的情感忠诚度降低,婚外恋、畸形恋爱观在部分人群中滋生且得不到及时纠正,最终引发命案。
涉特殊群体犯罪成为危害平安社会的重要隐患
从施害者方面来看,近三年来我省精神病人在发病状态下实施杀人等暴力犯罪有所增加。全省检察机关审查办理的强制医疗程序案件数同比上升约11%。
从被害人方面,2018年以来我省办理的受害者为60岁以上老人的命案占比近10%。在办案中,检察机关发现随着子女就业、搬迁等原因,部分独居老人生活的房屋安全保障条件不完善,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较低,或是因为生病、意外受伤等导致瘫痪在床,反抗能力较弱等因素,容易成为遭受侵害的对象。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命案办理质量摆在第一位置,坚持最严格的证据标准,全面防范冤假错案,命案办理质量位居全国前列。
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除恶务尽绝不手软。
对于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肆意伤害无辜、严重挑战社会底线的重大恶性案件,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去年以来我省共成功层报核准追诉“南医大女生被害案”“无锡出租车司机夫妇被害案”等陈年命案10件,相关案件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大工作报告。
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对于定案起到关键作用的尸检报告和DNA、痕迹等鉴定意见,逐案开展诉技审查协作,保证办案质量。加强命案现场复勘、实地走访等“亲历性”审查工作。南京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18年前发生的“无名尸”命案中,会同侦查人员到中央电视台《等着我》栏目组,对近20万失踪人员库开展模糊检索,成功锁定被害人身份,完善了证据锁链,后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坚持全面审查,深挖证据细节,依法追诉漏罪漏犯。
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对于因情感纠纷、民间矛盾引发,被害人有过错或者对激化矛盾有责任的,行为人能够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的案件,积极推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于未上诉、抗诉的命案,通过省级检法两院出台纪要,在全国最早实现死刑复核案件检察机关实质化监督办理。截至目前,省检察院出具的死刑复核案件监督意见采纳率为100%,对一起适用死刑不当的命案建议不予核准,后被告人被改判死缓。
南报融媒体记者徐宁